说起来,英超官方终于把曼城那桩案的判决书给甩出来了——整整40页,全是公开的。咱们挑干货说。

案子是2023年2月正式启动的,曼城当时背了115项指控,归类成四大块:Charge 1到4。俱乐部当然全盘否认。可独立委员会审下来,除了Charge 4(B)那条没达标,其余统统成立。
最要命的是啥?委员会认定,曼城在好多个赛季的财务报表里,压根没按真实经济实质记账。收入、费用、负债,全给“美颜”了一遍,账面看着比实际阔气多了。
核心指控是“虚假赞助收入”——说白了,就是把老板阿布扎比联合集团(ADUG)本该打进来的股东资金,包装成商业赞助。曼城跟几个阿布扎比关联公司签了赞助合同,表面上看人家要付一大笔钱。但实际出钱的套路是:赞助商只掏“基础部分”,另一部分“指定赞助”由ADUG那边掏。曼城呢,把这两笔捏在一起,全记成商业赞助收入。委员会一针见血:那笔“指定赞助”的本质压根不是商业收入,而是股东注资。
这么一倒腾,曼城的商业收入蹭蹭往上涨,账面上对股东资金的依赖却显得很低。合同形式和真实经济实质严重脱节,曼城自己心里门儿清,目的就是绕开财务规则。Charge 1(A)就是这么成立的。
Charge 1(B)说的是另一类财务猫腻——人员报酬、薪酬啥的,同样存在合同跟实际打架的问题,有的干脆就是“sham”(虚假安排)。结果该确认的费用和负债没记上,费用被低估了,跟前面收入被高估正好呼应。委员会认定曼城知情,也违规了。
Charge 1(C)最扎眼的是那笔2450万英镑。曼城把它记成经营收入,可委员会认为这钱就该算ADUG的股东注资。另外还有肖像权费用,本该算经营费用的也没按真实情况处理。一来二去,经营收入高估,费用又没确认对。
Charge 1(D)则是关联方交易披露的问题——AD赞助协议摆明是关联交易,曼城却不披露,违反了规则。不过委员会没说不披露就等于整份报表不真实,这俩事儿得分开放。
把前面这些账合起来看,委员会认为曼城2009/10到2017/18这些年度的财报存在重大失实。最扎眼的数字:收入累计被高估超过8.3亿英镑。注意,这可不是说曼城凭空造了8.3亿现金,更不是“伪造了8.3亿收入”。准确讲,是这8.3亿本不该算商业收入,其中大部分按委员会认定应该是股东注资。另外还有886万、740万、50万这些零头没按真实性质记账,再加上那2450万。总之,财报没真实公允反映实际财务状况。
Charge 1成立后,接着聊Charge 2和3。Charge 2针对的是欧足联财务规则。委员会按自己认定的正确算法重新算了一遍——商业收入里剔除虚假部分,股东注资不能算经营收入,该确认的费用负债全补上。结果呢?曼城在相关每个赛季都大幅超标,不单单是擦边。而且委员会还做了个替代分析:就算不认定赞助协议全是假的,只按公平市价重新算赞助收入,曼城照样达不到欧足联要求。所以Charge 2的结论不是建立在“全假”这一条上。
Charge 3对应英超自己的PSR规则,逻辑一模一样。重新调整后,曼城每个赛季都大幅度不达标,成立。
再来看Charge 4,这块讲的是曼城在英超调查期间的表现——说实话,挺难看。委员会认定曼城搞了一连串协同动作,试图阻止、阻挠、挫败调查。最终Charge 4(A)大部分成立,(C)和(D)成立,只有(B)没成。也就是说,除了那一条,曼城不配合调查的指控基本坐实。
还有更劲爆的:案子拉了27名事实证人,大多数是诚实的。但曼城这边几个重要证人,在关键问题上提供了虚假证据。委员会直接点名——其中有人在庭审时明知道自己的证词不真,还硬着头皮说。这虽然不是额外独立的一项指控,但委员会对这部分证人的可信度给出了明晃晃的负面认定。
8.3亿、伪证、对抗调查……曼城这次算是栽了个大跟头。